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对就业指导经费预算安排,结合实际,现将2009年度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予以下拨,具体情况如下:
学院名称
2005级学生数(人)
标准
(元/人)
金额(元)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170
140
23800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24
31360
环境科技学院
241
33740
工程学院
328
45920
园林学院
244
34160
经济管理学院
479
67060
人文学院
243
34020
信息工程学院
176
24640
外国语学院
122
17080
旅游与健康学院
(茶文化学院)
179
25060
理学院
112
15680
艺术设计学院
154
21560
国际教育学院
229
32060
合计
2901
406140
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是学校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就业招聘、派遣、就业市场开拓等方面,各学院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就业指导经费发挥应有的作用,经费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签批报销。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上一条:学工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推荐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和职业指导师培训班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手续和签订还款承诺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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