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方式,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完成学业的助学形式,为做好2021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续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一)申请对象:主要面向2021级未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续放对象:已在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符合续放条件的高年级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工作流程
1.采用学生一次性申请,银行一次性审批,按学年分期发放的形式;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所有的申请材料,学院签署审核意见,汇总申请学生电子信息(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后的贷款申请纸质材料由学生本人保管;
3.学生持经学院审核后的贷款申请材料(一共13件)按顺序整理,等候银行现场审核;
4.经办银行审批后,通过学校账户发放贷款(无特殊情况一般为12月中下旬)。
(二)续放工作流程
1.学院审核续放学生资格,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整理符合续放条件学生的学习成绩单,汇总后报送学生处、研究生院;
3.不符合续放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填报国家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电子和纸质同时报送),并提供佐证材料;
4.学生处、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材料,报送银行备案审批;
5.银行依据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放款。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工作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学生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此顺序整理材料,等待银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材料份数 |
1 |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1 |
2 |
借款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1 |
3 |
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 |
户主页、个人页都要复印 |
1 |
4 |
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
户主页、父亲、母亲页都要复印 |
1 |
5 |
两位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1 |
6 |
两位见证人工作证复印件 |
|
1 |
7 |
直系亲属同意申请贷款申请材料 |
家长签字 |
1 |
8 |
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申请材料 |
借款人签字 |
1 |
9 |
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
一式两份 |
2 |
10 |
学生证复印件 |
|
1 |
11 |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新生提供 |
1 |
成绩单复印件 |
老生提供 |
1 |
12 |
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
学校盖章 |
1 |
13 |
工行银行卡 |
正面复印件 |
1 |
其中9由银行提供空白原件,学生按要求填写;5、6、7、8、12请到助学在线(http://xgb.zafu.edu.cn/zxzx/wdxz/zxdk.htm)下载填写。
2.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具体额度以工行审批为准。
3.放款方式:银行将贷款按学年划至学校帐户,由学校计财处充抵学杂费后,将贷款余额通过学生交学费的建行卡发还学生本人。
(二)续放工作注意事项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银行将停止发放该生的贷款: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2)学习不认真,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
(3)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失踪、伤亡、开除等终止学籍或出国(境)定居等原因,本学年不在校就读;
(4)上学年贷款已停放;
(5)有不良信用记录;
(6)学生书面申请停止发放贷款。
2.放款方式:银行将此次续放的助学贷款汇入学校账户,由学校计财务充抵学杂费后,将贷款余额通过学生交学费的建行卡发还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把好审核关,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材料报送清单
1.2021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数据采集表(附件1,电子版);
2.符合续放条件学生的学习成绩单;
3.国家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同时报送),并提供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本科生材料报送活动中心319室,电子版发送至zx@zafu.edu.cn,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63742271(9292271);研究生材料报送行政楼414,电子材料发送至yjsb@zafu.edu.cn,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61066012(9296012)。
(三)材料报送时间:11月10日下午5点前。
附件:1.2021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表
2.2021年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