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采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建设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可有效的约束贷款学生的还款行为,提高还款率,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计[2004]7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统计本学院贷款毕业生的名单(贷款已全部还清的学生除外),可参考学生处网站资助中心内各年级学生的放款清单。
2、要求每位有贷款毕业生填写数据库结构文档(见附件1,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并在附件1的右上角贴一张该生的一寸免冠照片。
3、请各学院对贷款毕业生所填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在汇总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做到(1)准确: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合同号、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还贷期限等,特别是学号绝对不能有重号。(2)统一:民族、学院、专业名称等。(3)完整:信息字段的内容尽可能要完整,其中涉及到地址的最好是落实到户。
4、请各学院于2005年3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学生处:
(1)汇总信息参照附件2的范例格式输入电脑后发送至zx@zjfc.edu.cn;
(2)将每位贷款毕业生的数据库结构纸质文档交学生处备案。
学生处(贫困生资助办公室)
2004年11月18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