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学生科研创新活动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2004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程序及各方面具体要求请参照二00四版《浙江林学院》学生手册中《浙江林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进行。
二、学生在学习和了解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特点或本人特长选题(建议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结合),研究方向要明确,有针对性,要有利于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请申报的同学及时到学工部网站下载《浙江林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装订,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报所在学院学生办。对还未按期结题或尚未完成学生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本次不受理申请(未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
三、根据去年学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情况,本年度各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基金最高申报项目数如下表:
学院名称
| 项目数
|
经济管理学院
| 42
|
园林艺术学院
| 35
|
工 程学院
| 31
|
生命科学学院
| 29
|
信息工程学院
| 22
|
人文学院
| 20
|
旅游学院
| 16
|
外国语学院
| 10
|
国际教育学院
| 6
|
理 学 院
| 3
|
总 计
| 214
|
四、各学院领导要充分重视学生科研工作,鼓励教师担任学生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引导和支持学生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科研工作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谨的科研态度和工作作风,确保研究项目按期完成;一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
六、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年度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初步审核后于12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办公室(东湖校区行政大楼113室):
1、 每位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申请书须一式两份,学生处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本人留一份,学生处留一份。
2、二00四年学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成表,学院盖章有效,并发送至zx@zjfc.edu.cn。
附件:1、未结题的学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
2、二00四年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浙江林学院学生处
2004年10月29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