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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06年度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2006年11月16日 00:00  点击:[]

学生处关于做好2006年度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为做好“浙江林学院张齐生、王明庥院士励志奖学金”、“浙江林学院育才助学金”等七个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程序按各项奖(助)学金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助学在线网站规章制度版块。 二、各项奖(助)学金奖励标准:张齐生、王明庥院士励志奖学金10名,每人2000元;英才奖学金24名,每人1500元;升华云峰奖学金30名(其中工程学院15名),每人1000元;德华木业奖学金50名(其中工程学院20名),每人1000元;育才助学金22名,每人1000元;建行助学金10名,每人1000元;天润(原森禾-汇凯)助学金10名,每人1000元。 三、请各学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比审核工作,若上报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学生获奖资格并不再办理补报手续;欠费又未按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享受各项奖(助)学金。 四、请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后,于12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贫困生资助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zx@zjfc.edu.cn: 1、2006年度校外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见附件1); 2、2005年度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 3、奖(助)学金评比总结报告,请用WORD2000打印; 4、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到助学在线下载),按推荐名单备案表顺序排列; 5、申请院士励志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附15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打印稿一份,以第三人称写。 五、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表(院士励志奖学金、三项助学金以各学院备案的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核算):

学院名称

奖学金

助学金

合计

院士

励志

林业

英才

升华

云峰

德华

木业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1

2

1

2

3

1

1

11

环境科技学院

1

1

1

2

2

0

1

8

工程学院

1

2

15

20

2

1

1

42

园林学院

1

2

1

2

1

0

1

8

经济管理学院

1

3

2

4

3

2

1

16

人文学院

1

1

1

2

2

1

0

8

信息工程学院

1

1

1

2

1

0

1

7

外国语学院

0

1

0

1

1

0

1

4

旅游与健康学院

茶文化学院

1

1

1

2

1

1

1

8

理学院

0

1

0

1

0

1

0

3

艺术设计学院

1

1

1

1

1

0

1

6

食品与药学学院

0

1

1

1

1

1

0

5

国际教育学院

0

1

1

1

0

0

0

3

天目学院

1

6

4

9

4

2

1

27

合 计

10

24

30

50

22

10

10

156

附件:1.2006年校外专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

2.2005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反馈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上一条:学生处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处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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