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06-2007学年应获校一等奖学金或获校二、三等奖学金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者。
三、评比程序:采用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五、各学院要成立评比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向学院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2007—200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上述材料于11月1日上午11:00前交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16)
2、2007—200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