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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2007年10月30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06-2007学年应获校一等奖学金或获校二、三等奖学金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者。

三、评比程序:采用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四、名额分配:

学 院

名额

学 院

名额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2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3

环境科技学院

2

工程学院

4

园林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5

人文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旅游与健康学院

(茶文化学院)

2

理学院

1

艺术设计学院

2

国际教育学院

2

天目学院

10

五、各学院要成立评比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向学院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六、学院上报材料(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2007—200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浙江林学院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上述材料于11月1日上午11:00前交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16)

附件:1、浙江林学院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2007—200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浙江林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简要介绍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上一条:浙江林学院学生先进(奖学金)评委会关于召开国家和校长奖学金评审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处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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