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公〔2004〕21号、浙组〔2004〕5号文件规定和招考公告,综合分析笔试情况,经研究,全省党政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公共科目的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为总分110分。全省统一组织的文秘、中文、英语、税务、统计、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农学8个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分;城市规划、计算机、财会、国际贸易、审计、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法律8个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分。乡镇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为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