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10月30日,浙江省教育厅为首批17所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授牌,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榜上有名。
这次授牌的17所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是从全省74所高校中通过申报、专家初评,实地考评等程序评选出来的,是浙江省高校首批挂牌的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我校入选浙江省高校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是校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积极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模式,扎扎实实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工作的结果。这必将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走上科学、规范、专业化的道路,强化大学生思政工作的新平台,全面服务学生的成长才。
(学工部 高秀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