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方式,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完成学业的助学形式,为做好2023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续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一)申请对象:主要面向2023级未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续贷对象:已在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符合续贷条件的高年级学生。
二、工作流程
1.2023年开始首次申请对象和续贷对象申请流程一样,采用学生一年一申请,银行审批发放的形式;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所有的申请材料,学院签署审核意见,汇总申请学生电子信息(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后的贷款申请纸质材料由学生本人保管;
3.学生持经学院审核后的贷款申请材料(共13件),按顺序整理,等候银行现场审核;
4.经办银行审批后,通过学校账户发放贷款(无特殊情况一般为12月中下旬)。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工作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共13件),2020-2022年已申请贷款需要续贷学生提供学习成绩单(共1件),按如下顺序整理材料,等待银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材料份数 |
1 |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1 |
2 |
借款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1 |
3 |
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 |
户主页、个人页都要复印 |
1 |
4 |
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
户主页、父亲、母亲页都要复印 |
1 |
5 |
两位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1 |
6 |
两位见证人工作证复印件 |
|
1 |
7 |
直系亲属同意申请贷款申请材料 |
家长签字 |
1 |
8 |
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申请材料 |
借款人签字 |
1 |
9 |
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
一式两份 |
2 |
10 |
学生证复印件 |
|
1 |
11 |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新生提供 |
1 |
成绩单复印件 |
老生提供 |
1 |
12 |
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
学校盖章 |
1 |
13 |
工行银行卡 |
正面复印件 |
1 |
其中9由银行提供空白原件,学生按要求填写;5、6、7、8、12,请到助学在线(http://xgb.zafu.edu.cn/zxzx/wdxz/zxdk.htm)下载填写。
2.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具体额度以工行审批为准。
3.放款方式:银行将贷款按学年划至学校帐户,由学校计财处充抵学杂费后,将贷款余额通过学生交学费的建行卡发还学生本人。
(二)续贷工作注意事项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银行将停止发放该生的贷款: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2)学习不认真,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
(3)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失踪、伤亡、开除等终止学籍或出国(境)定居等原因,本学年不在校就读;
(4)上学年贷款已停放;
(5)有不良信用记录;
(6)学生书面申请停止发放贷款。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把好审核关,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材料报送清单
1.2023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数据采集表(附件1,电子版);
2.符合续贷条件学生的学习成绩单;
3.国家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同时报送),并提供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本科生材料报送活动中心319室,电子版发送至zx@zafu.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3742271(9292271);研究生材料报送行政楼414,电子材料发送至yjsb@zafu.edu.cn,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3745259(9295259)。
(三)材料报送时间:11月6日下午5点前。
附件:1.2023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表
2.2023年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