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工作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现将 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19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3742271(9292271),联系邮箱:zx@zafu.edu.cn,联系地址:活动中心319。(公示期结束,名单删除)
学生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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