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和《学生处关于做好2020届生源地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校内代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共有6名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审核,6名本科毕业生均符合助学贷款代偿条件,拟予代偿,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有关问题。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2271(9292271),联系邮箱:zx@zafu.edu.cn,联系地址:活动中心321。
学生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