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暑假勤工助学岗位设岗、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与申请
暑假有用工需求的单位,请按每生每月不超过60小时的工作量核算出本单位需要的勤工助学学生数,于6月23日前报送《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材料报送形式为电子版和盖章 PDF 版发送至邮箱:zx@zafu.edu.cn。
2.岗位审批与招聘形式
学院申报的岗位和招聘形式由各学院审核,报学生处备案;其他各用工单位申报的岗位经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统一将岗位信息和招聘形式公布于学校网站。
3.学生申请与学院审核
准备参加暑假勤工助学的同学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盖学生办印章后,持申请表原件(复印件无效)于指定时间直接递交到用工单位指定的地点,等候录用结果;学院在签署意见时,同一学生的申请表只能签署一份,以免一人多岗。
4.录用结果公布
7月3日前请各用工单位报送《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附件3),材料报送形式为电子版和盖章 PDF 版发送至邮箱:zx@zafu.edu.cn。由学生处审核后公布。
二、录用原则
1.各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学生;
2.各用工单位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录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录用总人数的70%。
三、计酬标准
暑假勤工助学计酬标准为:按月计酬,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60小时,发放标准为600元/月,工作时间不足60小时的,按实际工作小时以10元/小时的标准计酬。
四、其他
1.请各用工单位认真做好学生岗前指导和培训,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工作考核,如实上报考核结果。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暑假准备留校的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按劳取酬和自立自强的意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严格遵守聘用办法,一经发现“一人多岗”,取消该生本次勤工助学资格。
3.学校将对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情况将与用工单位今后设岗挂钩。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
学生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