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的函》和学生处《关于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现将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8日—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反映,联系地址:东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8;联系人:李老师、比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6527(9296527)。
附件: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公示名单
学生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