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各同学:
为做好2018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均可参加,以2018-2019学年备案的经济困难学生为主。
二、招聘岗位设置情况
本次空缺岗位招聘工作主要由机关各职能部门参加,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学院(部)空缺岗位由学院自主招聘、公布和录用,录用结果(含留用学生)报学生处备案。
三、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程序
1.准备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
2.填好申请表后到所在学院学生办,由各学院负责助困工作的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生办印章;
3.根据岗位有关信息将申请表一份(复印件无效)于10月29日前工作时间直接递交到用工单位指定的地点,等候录用结果。
四、招聘录用与结果公布
各用工单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一定的形式开展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结束后,于10月31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附件3)纸质文档和未录用学生的申请表交至活动中心317,电子文档发送至zx@zafu.edu.cn,由学生处审核统一公布。
五、其他要求
1.各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学生;
2.各用工单位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录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录用总人数的70%。
3.应聘学生应严格遵守聘用办法,一经发现“一人多岗”,即取消本学年勤工助学资格。
4.各岗位一经录用,原则上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用工学生;确有变更需求的用工单位,可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用工学生的变更,变更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5.严格控制临时用工,各用工单位如有特殊工作需要临时用工的的,需报学生处申请审批,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用工,录用学生不得与本单位原有岗位用工学生重复。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2018年校内勤工助学空缺岗位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
学生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