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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寒假勤工助学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16日 09:18  点击:[]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寒假勤工助学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12-31 点击率: 397

各学院(部),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寒假勤工助学岗位设岗、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与申请

寒假有用工需求的单位,请按每生不超过120小时的工作量核算出本单位需要的勤工助学学生数,详细填写《浙江农林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并于1月5日下午4: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活动中心317,电子文档发送至zx@zafu.edu.cn。联系人:郑秀红,联系电话:9293993。

2、岗位审批与公布

学院(部)申报的岗位由各学院(部)审核和公布,报学生处备案;其它各用工单位申报的岗位经学生处审核,于1月7日前由学生处统一将岗位信息公布于学校和“助学在线”网站。

3、学生申请与学院审核

准备参加寒假勤工助学的同学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经学院助困工作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盖学生办印章后,持申请表原件(复印件无效)于指定时间直接递交到用工单位指定的地点,等候录用结果;学院在签署意见时,同一学生的申请表只能签署一份,以免一人多岗。

4、录用结果公布

请各用工单位将《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表》纸质文档和未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于1月12日下午4:00前交至活动中心317,电子文档发送至zx@zafu.edu.cn,由学生处审核后公布。

二、录用原则

1、各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学生;

2、各用工单位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录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录用总人数的70%。

三、计酬标准

寒假勤工助学计酬标准为:工作时数在120小时(含)以上且考核结果优秀者为700元,良好者为600元,合格者为500元;工作时数不足120小时者按实际工作时数发放报酬;其中后勤集团食堂相关岗位者在食堂就餐,计酬标准按一半发放。

四、其他

1、请各用工单位认真做好学生岗前指导和培训,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工作考核,如实上报考核结果。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寒假准备留校的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按劳取酬和自立自强的意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严格遵守聘用办法,一经发现“一人多岗”,取消该生本次勤工助学资格。

3、学校将对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情况将与用工单位今后设岗挂钩。

4、以上所有表格请到“助学在线”(http://xgb.zafu.edu.cn/zxzx.htm/)网站下载。

学生处

2015年12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2015年11月勤工助学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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