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临安王三妹·陈每文母子助学金”是陈每文先生捐赠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金,旨在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资助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临安王三妹·陈每文母子助学金”评比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孝老爱亲典型事迹者优先考虑;
2.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经学校认定的本科学生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前50%;
4.同一年度未获其他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资助。
第三条 “临安王三妹·陈每文母子助学金”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临安王三妹·陈每文母子助学金”申请表》;
2.经所在班级推荐、学院初审、公示后,报学生处;
3.经学生处审核后召开评审会确定资助名单。
第四条 “临安王三妹·陈每文母子助学金”每年资助8人,10000元/人·年;助学金优先使用捐赠资金收益,收益不足时动用本金。
第五条 受助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资助并视情况收回已发放资助款:
1.违反校纪、校规及法律受到处分者;
2.学习不认真,品德差,未合理使用资助款。
第六条 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一学年的表现、学业和生活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适时向资助方反馈。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