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2005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0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更加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近期,校工会牵头开展了“济困助学”春风行动,广大教职工纷纷为本校经济困难学生捐献自己的一份爱心。根据广大教职工的提议,学校决定利用此笔捐助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补助,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助的基本条件:
1、 2004-2005学年在学校备案的经济困难学生;
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3、 平时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二、各学院分配的补助总金额如下表(除学院自身的捐助款外,学校将其他职能部门的捐款以备案经济困难学生每人20元左右的额度拨给各学院):
学院名称
| 学院捐助金额
| 补助总金额
|
生命科学学院
| 1850
| 5420
|
工程学院
| 2535
| 5815
|
经济管理学院
| 2220
| 6280
|
园林与艺术学院
| 3545
| 6105
|
信息工程学院
| 1570
| 3270
|
人文学院
| 1995
| 3965
|
旅游学院
| 1785
| 3915
|
外国语学院
| 3300
| 4590
|
国际教育学院
| 640
| 740
|
理学院
| 1790
| 1850
|
研究生部
| 220
| 340
|
共计
| 21450
| 42290
|
三、请各学院有选择性的重点资助几位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的补助人数与每位学生的补助金额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请各学院于1月18日下午四点之前将补助名单以附件1的形式报学生处审核,盖章有效,同时发送至zx@zjfc.edu.cn。
学 生 处
二00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