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做好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约束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行为,提高还款率,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05]1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知本学院每位助学贷款毕业生详实完整地填写数据库结构文档(附件1),并张贴该生的一寸免冠照片,贷款具体名单及数据库结构文档可到学生处网站资助中心内下载。
2、学院对贷款毕业生所填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在汇总时做到:
(1)准确: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合同号、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还贷期限等,特别是学号绝对不能有重号;
(2)统一:民族、学院、专业名称等;
(3)完整:信息字段的内容尽可能要完整,其中涉及到地址的最好是落实到户。
3、请各学院于2006年1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学生处贫困生资助办公室:
(1)汇总信息参照附件2的范例格式输入电脑后发送至zx@zjfc.edu.cn;
(2)将每位贷款毕业生的数据库结构纸质文档交学生处备案。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数据库结构文档
2、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数据库模板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