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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05年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02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学生科研创新活动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2005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项目主持人必须为2003及200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程序:

按照二00四年《浙江林学院学生手册》中《浙江林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三、评审及管理:

1、学生根据“基金管理条例”,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特点或本人特长选题,研究方向要明确,要有利于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申报项目实行自主申请,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申请表到学工部网站下载,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学院学生办;

3、对尚未完成已立项的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本次不受理申请(未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

4、各学院领导要充分重视学生科研工作,鼓励教师担任学生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引导和支持学生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5、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科研工作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谨的科研态度和工作作风,确保研究项目按期完成,一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

6、根据各学院2003及2004级学生总人数,结合2004年学生科研的结题情况,2005年各学院申报的上限项目数及上限金额如下表:

学院名称

项目数

金额(万元)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15

1.5

工 程 学 院

17

1.7

园林学院

12

1.2

经济管理学院

23

2.3

人 文 学 院

10

1.0

信息工程学院

11

1.1

外国语学院

6

0.6

旅 游 学 院

9

0.9

理 学 院

3

0.3

艺术设计学院

7

0.7

食品与药学学院

5

0.5

国际教育学院

6

0.6

天目学院

27

2.7

总 计

151

15.1

7、本年度立项课题由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学院负责人签批报帐。

8、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年度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审定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申请书,一式叁份,学生本人留一份、学生所在学院留一份、报学生处一份。

2005年学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2),并发送至zx@zjfc.edu.cn。

附件:1、2004年未结题的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2003级、2004级)

2、2005年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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