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更好地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管理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做好2005-200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摸底调查严格按照二00四年版《浙江林学院学生手册》中《浙江林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2、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及乡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局)两级贫困证明复印件,一同交所在学院学生办。
3、各学院在初步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后,要求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林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栏内下载),各栏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
4、各学院在对学生所填登记表审核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班主任、班委意见及该生日常消费情况,尽量避免出现“漏报”或“谎报”现象。原则上各学院贫、特困生比例控制在本院学生数的15%以内。为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各学院可将初步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主动接受同学监督。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工作,专门指派一位辅导员负责该项工作,并通知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于9月21日下午2:30到行政楼101开会。本次调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无特殊情况不再予以补报。
6、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调查结果及2005-200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2005-200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以书面的形式报学生处,同时发邮件至zx@zjfc.edu.cn。
附件:1、2005-200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2、2005-200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
3、浙江林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