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征求
《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原《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并起草了《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浙江林学院学生申诉制度》。
请各学院学生办组织学生骨干对现《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及《浙江林学院学生申诉制度》展开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6月20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集中上报到校学工部。
附件:1、《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3、《浙江林学院学生申诉制度》
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