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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组织在校学生购买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通知
2006年10月16日 00:00  点击:[]

学生处关于组织在校学生购买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通知

各学院(部):

在学生平安综合保险保费普遍上涨的情况下,经学校争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公司以优惠的保费和优质的服务为我校学生提供“学生平安综合保险”服务(以下简称‘学平险’)。为做好学生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保险对象:所有在校生。 二、保险费用标准:每生每学年60元,学生实际只需交纳30元/学年,其余款项由学校解决。 三、保险期限:根据该生学制和所在年级,2003--2006级学生分别为1-—4年,自2006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四、投保方式: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的同学填写《中国人寿投保学生交费清单》,按保险年限交纳保费;不参加保险的同学,经家长同意后填写《自愿放弃参加浙江林学院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确认表》(附件1),学校取消其保险补贴。 五、2006级新生(除研究生外)在入学报到前,已预交保险费120元/人,保险期限为四年。参加保险的新生填写《中国人寿投保学生交费清单》进行确认,不愿参加保险的新生在填写《自愿放弃参加浙江林学院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确认表》后,学校统一将其预交的保险费通过学校发放的建行缴费卡退还给学生本人(缓缴学杂费者直接抵缴学杂费),同时取消其保险补贴。 六、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仔细阅读《致全体同学一封信》(附件2),使每位学生都能正确认识到参加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七、请各学院(部)于10月17日将以下材料交到校贫困生资助办公室(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2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x@zjfc.edu.cn联系人:章晓燕;联系电话:637422712271)。 1.投保学生交费清单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每页上加盖学院公章); 2.投保学生统计表纸质材料一份(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电子表一份; 3.2006级新生弃保学生名单表纸质材料一份(附件4)(每页加盖学院公章)、电子表一份。

附件:1.自愿放弃参加浙江林学院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确认表 2. 致全体同学一封信 3. 投保学生统计表 4. 2006级新生弃保保学生名单表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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