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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寒假、下学期空缺岗位勤工助学录用结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01月05日 00:00  点击:[]

关于公布寒假、下学期

空缺岗位勤工助学录用结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用工单位、各位同学:

寒假及下学期空缺岗位勤工助学招聘会的录用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另外为规范寒假勤工助学活动,使勤工助学活动更趋合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认真执行,并将有关内容通知学生。

1、学生勤工助学是以助学为目的,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助研、助教、助管等脑力劳动或其他体力劳动,并获得合理的报酬用以补充在校学习费用的各类活动。

2、学生勤工助学仅为辅助性劳动,各用工单位不能用勤工助学的方式替代各类岗位的全职工作,要兼顾学生的学习、休息。

3、用工单位原则上以每天6小时的工作量来给学生分配工作任务,每月工作不超过20天,劳动强度不得超过学生承受范围。

4、寒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工作时间达到120小时者,报酬为600元。

5、用工单位在寒假期间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安全。

6、用工单位由于超时、超强度用工引起的问题,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或解决。

附件:寒假及下学期空缺岗位勤工助学录用名单

浙江林学院学生处

2006年1月4日

各有关用工单位、各位同学:

寒假及下学期空缺岗位勤工助学招聘会的录用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另外为规范寒假勤工助学活动,使勤工助学活动更趋合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认真执行,并将有关内容通知学生。

1、学生勤工助学是以助学为目的,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助研、助教、助管等脑力劳动或其他体力劳动,并获得合理的报酬用以补充在校学习费用的各类活动。

2、学生勤工助学仅为辅助性劳动,各用工单位不能用勤工助学的方式替代各类岗位的全职工作,要兼顾学生的学习、休息。

3、用工单位原则上以每天6小时的工作量来给学生分配工作任务,每月工作不超过20天,劳动强度不得超过学生承受范围。

4、寒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工作时间达到120小时者,报酬为600元。

5、用工单位在寒假期间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安全。

6、用工单位由于超时、超强度用工引起的问题,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或解决。

附件:寒假及下学期空缺岗位勤工助学录用名单

浙江林学院学生处

2006年1月4日

附件

上一条:学生“学平险”理赔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学平险”理赔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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