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和我校实行“一次性申请,分学年发放”的贷款发放办法,工商银行将在本学期末为我校部分学生发放第二笔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续放对象:
我校2005年5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04级学生,具体名单可到学生处网站资助中心内查询。
二、借款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银行将停止发放该生第二笔借款: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2、学习不认真,品德差,就读期间(补考后)累计不合格课程1门以上;
3、学生因休、退学等原因,下学年不在校就读;
4、学生本人申请不贷;
5、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此次续放的助学贷款将直接抵交往年欠费和下学年的学杂费,如有余额,开学后退还学生本人;如若不足,学生需先缴清差额部分或办理学杂费缓缴手续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四、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实,并在5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学生处贫困生资助办公室:
1、此次续放贷款学生的2004-2005学年学习成绩单,经学院盖章后按贷款名单顺序排列;
2、此次不放贷款的学生名单,按附件的格式填写发送到zx@zjfc.edu.cn,纸质文档经学院盖章后与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附件:2004级(2005年7月)助学贷款学生不放款名单备案表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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