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4.学习成绩优异,2008-2009学年应获校一等奖学金或获校二、三等奖学金且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素质拓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比程序:采用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四、名额分配:各学院在以下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再推荐一名候补人选。
五、各学院要成立评比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向学院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3、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
4、浙江林学院2009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简要介绍(见附件3),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上述材料于11月2日上午11:00前交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