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08年度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程序、奖励(资助)的标准请参照各项奖(助)学金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详见助学在线网站。
由于国家近几年加大了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力度,为实现奖励与资助的相对平衡,现对申报条件作如下说明: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获得校长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予参评;
2.校外各类专项奖学金非经济困难生亦可申请(院士励志奖学金除外)。
三、请各学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比审核工作;欠费又未按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享受各项奖(助)学金。
四、院士励志奖学金及各项助学金按各学院备案的经济困难生人数分配名额,森禾奖学金按各学院(部)涉农专业人数分配名额,其他奖学金按各学院在校生总数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请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后,于5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经学院盖章后报贫困生资助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x@zjfc.edu.cn:
2. 2008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
3. 2007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
4.学生填写的《浙江林学院校外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可到“助学在线”网站下载),按推荐名单备案表顺序排列;其中申请院士励志奖学金、森禾奖学金及林业英才奖学金的学生须附1500-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A4打印,第三人称);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自强不息等方面的优异表现。
附件:1.2008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
3.2007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