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做好学校2009年度各项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程序、奖励(资助)的标准请参照校外各项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进行,详见“助学在线”网站。 二、关于申报条件的说明 由于国家近几年加大了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力度,为实现奖励与资助的相对平衡,现对申报条件作如下说明: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获得校长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予参评; 2.校外各类专项奖学金非经济困难生亦可申请(院士励志奖学金除外); 3.欠学杂费又未按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享受各项奖(助)学金。 三、各学院、研究生部的评比名额详见附件1,请根据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比审核工作。 四、请各学院、研究生部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后,于5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盖章)报贫困生资助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x@zjfc.edu.cn: 1.奖(助)学金评比总结报告; 2.2009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 3.2008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 4.学生填写的《浙江林学院校外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助学在线”下载),按推荐名单备案表顺序排列;其中申请院士励志奖学金、森禾奖学金及林业英才奖学金的学生需附1500-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A4打印,第三人称);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自强不息等方面的优异表现。 附件:1.2009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 3.2008年度校外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反馈表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注:附件到校园办公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