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进行就业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201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补助标准:贫困生300元/人,特困生500元/人,经费从各学院助困专项经费中列支。 3.补助方式:贫困毕业生4月底前一次性补助300元/人;特困毕业生4月底前补助300元/人,余下的资助款待该生签定就业协议后发放,协议书统计的截至日期为6月10日。 4.材料报送方式: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及6月15日前分别将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至jcc@zjfc.edu.cn,纸质材料经学院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5计财处办公室。 5.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就业补助的宣传工作,并通知受资助的学生及时查收补助款;同时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的监督,确保该项补助真正用于求职就业,真正取得资助就业的实效。
附件:1.浙江林学院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发放清单 2.浙江林学院2010年已就业特困学生就业补助发放清单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注:附件请到学校办公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