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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13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便于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研究,决定对寒假留校(春节在学校过)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原则

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二、集中住宿时间

2012年1月16日——2012年2月8日

三、集中住宿地点

衣锦校区E5架空层(男生);衣锦校区E6架空层(女生)

四、集中住宿申请手续办理时间

2011年12月20日上午8:00——2012年1月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集中住宿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

2、经学生所在学院严格审核批准,盖章同意;

3、申请表交至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集贤食堂三楼313)登记备

案,具体住宿寝室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六、其他事项

1、集中住宿期间水电费自理。

2、除B3、B9、B10研究生公寓外,1月16日——2月8日期间其余各学生公寓均实行封楼。

3、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另行安排住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办理有关手续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4、各学院辅导员(辅导员进公寓)与后勤职工若需留校住宿,需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同意后交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并统一调整安排至B9。

因今年学校住宿资源十分紧张,空余床位数有限,望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尽量回家欢度春节!

附:

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doc

学生处 公共事务管理处 后勤集团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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