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61号)的要求,省教育厅定于2013年5月2日开始对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正式启动网络调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毕业生调查,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建立的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既是全省各高校办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各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关注本院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调查作答情况。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在调查工作中,各学院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
三、努力提高学生上网答题率。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院毕业生的调查参与率不低于45%。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参与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公告栏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群、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动员毕业生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调查期间,省教育厅将多次循环向毕业生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学校将定期向学院反馈学生作答情况。如仍有毕业生未收到调查邀请信,各学院要告知其通过网页(http://gzdc.zjedu.gov.cn)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手机号和姓名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应告知其在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省教育评估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可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五、做好2013届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收集工作。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我校的一项常规性、长期性考核评价项目。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务必在毕业生离校前仔细核对并保存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并尽量收集到毕业生新的手机号码等信息(毕业生信息收集要求见附件)。信息表请于2013年7月1日前发至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邮箱jyzx@zafu.edu.cn。
六、其他事项。本项调查工作由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协助具体实施。未尽事宜,请咨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宣丰敏,电话:63730906(9293906)。
附件:
2013届毕业生信息报送格式.doc
学生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