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的寝室我的家”文明寝室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展示学生寝室个性风采,切实发挥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教育学生、服务学生的积极作用,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省级文明寝室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推荐数量
文明寝室推荐名额以各高校学生数为依据,我校推荐名额为18个。
二、校内评选步骤
1、初评(9月26日-9月30日)。由各学院按照比例(名额见附件1),在学校2012年度表彰评比出的142个文明寝室(不含天目学院)中进行择优推荐。请各学院在9月30日前将《浙江省文明寝室申请表》(见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1160539@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名称。
2、复评(10月8日-10月9日)。学校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文明寝室进行回访与实地考察,结合学生公寓自治委员会的日常检查结果,择优推荐18个文明寝室进行上报。
附件:
1. 各学院省级文明寝室推荐名额
2. 浙江省文明寝室申请表
学工部 校团委
2013年9月25日
各学院省级文明寝室推荐名额
学院
| 推荐名额
|
农学院
| 4
|
林生院
| 3
|
环资学院
| 3
|
工程学院
| 5
|
园林学院
| 5
|
经管学院
| 5
|
法政学院
| 1
|
文化学院
| 4
|
信息学院
| 2
|
外语学院
| 2
|
理学院
| 1
|
集贤学院
| 1
|
合计
| 36
|
附件2下载:
浙江省文明寝室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