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总支):
为推进学生工作队伍的职业化、专家化发展,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推荐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和职业指导师培训班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心理咨询师和职业指导师。
二、推荐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综合表现好;
2、原则上辅导员工作满一年,考核等次合格以上;
3、报名职业指导师的,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关论文,有教学经验;
4、统筹考虑本单位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兼顾其相关学科背景及发展意愿。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向学工部推荐培训人员;已参加培训的辅导员不再推荐。
四、具体事项:
1、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
2、培训费用:按照《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号)文件实施;
3、推荐截止时间:2011年6月26日17:00前。
希望各单位认真推荐,及时将书面材料(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培训申请表)报学工部(活动中心319室),联系人:王守先,联系电话:9298025,电子材料发送至xsc@zafu.edu.cn。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作统筹安排。
附件:1.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培训申请表
3.假期相关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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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