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的基础。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现对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和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认定程序与标准请参照《学生手册》中《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2、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确认办法与认定程序请参照《研究生手册》中《浙江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确认办法》相关要求进行。 二、材料上报时间 1、本科生:请各学院于9月25日下午四点前将《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及《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盖章后报贫困生资助办公室(活动中心318),电子邮件发送至zx@zafu.edu.cn。 2、研究生:请各学院于9月25日下午四点前将《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及《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盖章后报研究生处(A12-302),电子邮件发送至yjsb@zafu.edu.cn。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完整、准确地上报学生信息,防止错报、漏报及误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予以备案,并据此开展本学年学生的资助工作。
附件:1.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2.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