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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冬季慰问品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12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资助经济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经济困难生温暖过冬,现将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冬季慰问品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工作

1.学费减免对象、申请条件等要求请按照《学生手册》《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2. 学费减免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2月7日前将减免名单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校计财处(行政楼215室),电子邮件发送至jcc@zafu.edu.cn,电子邮件应统一命名为“××学院2012-2013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名单备案表”。

3. 学费减免款发放

学费减免的经费从各学院经济困难生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学院在确定学费减免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由校计财处负责发放。校计财处联系人:高领,联系电话:63732731(9292731)。

二、冬季慰问品发放工作

1.发放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备案的2012级经济困难生,2008-2011级经济困难生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

2.发放物品及发放形式

由各学院自行决定,经费从各学院经济困难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3.请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上报慰问品发放工作总结(包括慰问品发放数量、发放形式等),纸质经学院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处贫困生资助办公室,电子邮件发送至zx@zafu.edu.cn

三、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次学费减免和冬季慰问品发放工作,天目学院参照执行。

附件:2012-2013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名单备案表

附件.xls

学生处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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