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临安市支行合作,集中受理在校生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主要面向2013级且未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流程遵照《学生手册-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进行,研究生参照执行。
三、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
2.《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告客户书;
4.国家助学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7.本人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8.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9.贷款学生家长出具的书面确认书;
10.工行E时代卡正面复印件;
11.两位见证人老师的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12.学院提供的贷款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13.老生历学年的成绩单,就读期间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取消申请资格;
14.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上述材料中,1、2、14由银行提供空白原件,学生按要求填写;其他表格请到助学在线下载后填写(下载网址:http://zx.zafu.edu.cn)。
四、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好审核关,将工作落实到位,并于 10月21日前将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表(见附件)发送至助学邮箱:zx@zafu.edu.cn。
附件:
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表.xls
学生处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