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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4年招录国家公务员有关问题的公告
2004年01月15日 00:00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系统2004年度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定于2004年2月组织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整个录用工作将于2004年4月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

1、分数线。根据公共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A类30人,B类200人)的3倍划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分数线,其中A类职位分数线:总分131.8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5分;B类职位分数线: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5分。(上线人员名单、按职位分布情况详见附件)

2、人员调剂。对部分招考职位达不到1:3要求的,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征求考生意见组织调剂。

调剂原则:对A类职位中拟录用人数与考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根据考生意愿,从报考本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考试合格人员中调剂;对B类职位中拟录用人数与考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根据考生意愿,从报考本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考试合格人员中调剂。

调剂方法:招考职位满足1:3要求的,1:3范围内的考生不再进行调剂,其他富余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其他未满足1:3要求的同类职位申请调剂(调剂申请表见附件,请下载填写后寄回)。申请调剂截止期为2004年1月31日。

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县(市)局基层和相对偏远地方的职位,经调剂后,部分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该职位仍开考。

3、公布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经调剂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4年2月1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按职位分布的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

(一)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主要内容:税收政策计会统岗位、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岗位主要测试税收专业知识;软件开发应用维护计算机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软件、硬件专业知识;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岗位主要测试税收法制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大纲。

进入专业科目笔试考生请再次核实自己所学专业、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人确认合格后,按以下要求办理专业科目笔试手续:

1、考试时间: 2月21日上午9:00-11:00。2004年2月20日(星期五)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

2、考试地点:杭州,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或详见2月10日网上公告。

3、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两张(在照片背面注明毕业院校和姓名),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4、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并在开考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于桌面右上角,以备检查;考生考试时,应携带蓝黑或黑色墨水钢笔、2B铅笔、橡皮、不带记忆功能的计算器。

5、专业科目笔试开考后迟到30分钟或缺席未能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04年2月21日下午至22日。具体时间详见2月10日网上公告。

2、面试地点:杭州,具体地点详见2月10日网上公告。

3、考生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专业科目准考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等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在面试时,迟到或缺席未能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考核、体检

1、经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后,按公共科目成绩*6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的次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2、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关于修订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浙人公[2001]26号)规定进行体检。对考生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浙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举报者必须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查询。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网。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www.zjtax.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85270992

2、本次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杭州市区外的外地院校考生免费提供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期间的食宿,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提供食宿的考生,请于2004年1月31日前回复EMAIL(huangxy@zjtax.gov.cn)确认。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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