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97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院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我校名额为2个。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2个项目,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7版)》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
三、其他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稿1份于5月30日前报学工部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活动中心320),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学工部邮箱(xsc@zaf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守先,联系电话:63740025(9298025)。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学工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