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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和冬季“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08日 10:09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他们温暖过冬,现将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和冬季“送温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

1、减免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意外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生(免学费专业的学生除外)。

2、申请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合格课程;

诚实守信,生活节俭,道德品质优良。

3、减免等级、额度及人数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

减免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

4、材料报送和要求

各学院在确定学费减免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前将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名单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61522746@qq.com和zx@zafu.edu.cn,纸质版交至计财处(每周一、三、四下午可交至东湖校区办事大厅4号窗口),联系人:丰文静,联系电话:9292106,

二、冬季“送温暖”

1、资助对象

主要面向2016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其它年级经济困难生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

2、内容和形式

冬季“送温暖”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工作时间

原则上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

三、经费渠道和相关要

1、学费减免和冬季“送温暖”工作经费从各学院贫困生经费列支;

2、请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学费减免和冬季“送温暖”工作,确保经济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和温暖过冬。

 

附件1: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名单备案表

                                   

 

                             学生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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